浙建價協(xié)【2019】4號
各會員單位:
隨著市場經(jīng)濟各項改革舉措的不斷深化,建筑行業(yè)投資經(jīng)營方式和監(jiān)管政策也隨之發(fā)生變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新類型、新問題不斷涌現(xiàn)。2018年10月29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主持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并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為普及最新時效法律知識,提高我省造價咨詢企業(yè)解決建設工程領域糾紛的應對能力,并深入解讀此司法解釋,本會初步定于在杭州舉辦《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工程造價相關內容解析專題培訓班?,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9年1月26日周六全天(暫定)
2.地點:杭州(具體另行通知)
二、主講人及培訓內容
此次特邀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全強律師為主講人,分別從法官及律師視角,深入解讀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針對該司法解釋中與工程造價相關的內容進行講解剖析及案例分析。
三、報名時間及聯(lián)系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22日
2.聯(lián)系人、電話:
會務組聯(lián)系人:王影影 0571-56250181/13738171071
劉 磊 0571-56250171/13588001265
省協(xié)會聯(lián)系人:錢玲琳 0571-88058079
3. 電子郵箱:
請報名時進行匯款,并在匯款用途中備注“姓名+司法解釋”,再將匯款憑證、報名表發(fā)送郵件至zjsjsgczjglxh02@163.com。
四、培訓費用及交費方式
1.本次培訓省、市造價管理機構與協(xié)會領導,本會糾紛調解委員會成員免費。
2.其他人員初定600元/人(費用含會務費、資料費、場地費、稅費、當天午餐等)
3.賬戶:浙江建設職業(yè)技能培訓學校
賬號:120 2020 8199 0006 8504
開戶行:工商銀行(杭州拱宸支行)
4.如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等信息發(fā)送至郵箱。發(fā)票將在會上發(fā)放。
五、相關事項
1.培訓期間食宿統(tǒng)一安排,費用自理;
2.參加培訓人員由單位統(tǒng)一報名;
3.可計入造價師繼續(xù)教育學時。
附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工程造價相關內容解析專題培訓班報名表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xié)會
2019年1月7日
附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工程造價相關內容解析
專題培訓班報名表
單位名稱 | |||
報名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手機 | ||
培訓人員 姓 名 | 職 務 | 聯(lián)系手機 | |
是否住宿(勾選) | 是□ 否□ | 單間 __間 __晚 | 標間 __間 __晚 |
相關附件下載: